2008-2010年深圳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扶持的领域范围 [ 2010-04-18 ]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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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. 新闻出版
(一)书、报、刊出版、制作与发行
(二)音像及电子出版物出版、制作与发行
(三)版权交易与中介服务
二.影视演艺
(一)电视节目及电影制作
(二)电视传输及网络服务
(三)商业演出(包括主题公园演出)
(四)演员、艺术家、画家等经纪代理服务
(五)影、视作品及文艺表演等代理中介服务
三.创意设计与广告策划
(一)创意设计(包括工业设计、平面设计、建筑设计、时装设计、展览设计、室内设计与环境设计、广告设计、珠宝设计、工艺美术设计)
(二) 广告策划(包括典礼等文化活动策划服务、广告策划、制作与中介服务、文化会展策划与招展、体育赛事策划与中介服务)
四.动漫和游戏
(一)动漫作品开发、制作与经营
(二)游戏开发与经营
(三)动漫、游戏衍生产品的开发与经营
五.新媒体服务
(一)互联网信息、娱乐服务(包括网络门户、网络搜索、网络电视、网络视频、网络杂志等)
(二)移动信息、娱乐服务(包括手机电视、移动搜索、移动门户、手机报等)
(三)户外广告媒体(包括移动电视、楼宇电视等)
六.现代印刷
(一)高端出版物印刷
(二)高档包装及商标印刷
(三)高档印刷材料研发
(四)印刷排版技术和设备升级
七. 高端工艺美术产业
(一)高端工艺美术品制造与销售
(二)黄金珠宝首饰制造与销售
(三) 艺术品流通与拍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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